第146章 万坤墨答应君爱灵提出的条件住进别墅(1/2)
三日后中午,君爱灵带着灵儿回到了花灵县。
君爱灵没有第一时间找万坤墨,而是去了她买的小别墅房里。
房屋收拾的很干净,虽然有一段时间没来过,自上次来过一次之后,看到别墅到处是脏树叶,飞落在庭院里,君爱灵便找了三名家庭妇女帮忙收拾屋子,并让她们定时来看看房子。
君爱灵抱着小灵儿走到二楼,廊道中间的一间房间内。
一条走廊上有三个房间,就中间的房间最大,布置也很简单,当时可能因为房间太多了,也就没有每一间房间都是华丽的装修。
除了三楼中间君墨羽的房间和君墨羽旁边的一间房装修的精致一些。
最主要这别墅一直就只有君墨羽一个人住,虽然那时他才八岁,但内心早就是大人思想。
原本当时君爱灵把受伤昏迷的二侄儿君墨羽接回来养伤,想给他找几个女佣照看,却被君墨羽拒绝了,用他的话来说不宜让别人知道他还没死。
按理来说君爱灵可以直接把小灵儿抱到三楼君墨羽房间睡的,但她没有,或许她感觉君墨羽还会回来的。
君爱灵想起以前的事,突然想起已经有好久没有君墨羽那小子的信息了,不免开始着急起来。
快速把小灵儿抱到大床上躺下,并用被褥把小灵儿围在中间,逗她玩笑,“小灵儿,你想不想见堂哥呀,他叫君墨羽,是你的二伯父家的大儿子,也是你的二堂哥”
说到“君墨羽”三个字时,小灵儿胸前的青红玉佩居然发出了青色光芒,还一闪一闪的。
“咯咯咯”小灵儿笑得好开心啊,“咿呀呀”不断用肉呼呼的小手比划着什么。
“欸哟,你这小家伙,还没见到过你二堂哥了,你咋这么兴奋?”君爱灵看着她那兴奋的样子,不免有些好奇。
“乖,你在这里睡觉,妈妈去买点吃的过来。”君爱灵看着小灵儿真的听话闭眼睡觉,才放心离开。
君爱灵来到一家商店里,商店里有公共电话,她拨通了电话,对着电话那头说了几句之后便挂了电话。
然后买些奶粉,食物,小孩的玩具,衣服鞋帽什么的。
小灵儿现在还是穿着从琥城君宅带来的软棉衣裤,但孩子身体长得快,君爱灵还是准备更多的衣服。
一下子买了那么多东西,君爱灵一个人也不好拿,正在犯愁之际,这时一个普通打扮的妇人过了来,大笑道:“君小姐,您回来啦?”
女人就是君爱灵找的三个帮忙帮她看别墅的其中一个,名叫如梅。
一看就是爽朗之人,“哎呀,这些东西我来拿吧。”说话既爽朗,做事也麻利,二话不多说,直接拿起大大小小包,嘿嘿笑道,“走吧,君小姐。”
“嗯,那谢谢如梅了,回去就给你工钱。”君爱灵笑说着就往别墅走去。
如梅大包小包的在后面跟着。
俩人到了别墅之后,如梅把大包小包放在客厅里,脸上笑呵呵地看着大客厅,“这么大的别墅怎么就只有君小姐一人住啊?你老公和你孩子呢?”
谁知君爱灵一听,脸色立刻沉了下来,道不知想到了什么忽转为笑脸,“我孩子在楼下上睡觉呢,老公在外面工作,隔三差五回来一趟。”
“来来来,你坐下休息休息,刚才真是辛苦你了。”君爱灵笑着把如梅带到凳子上坐下,“你先坐着,我去给你拿工钱。”
“那谢谢君小姐了,以后如有需要我的地方找我就可以。”如梅脸上笑着,心里却想着,“莫非她的老公很有钱?要不然她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别墅?”
君爱灵笑笑也没说什么,转身往门外走去,来到楼梯口往二楼小灵儿的房间走去。
进去之后没多久就出来了,来到一楼客厅内,把钱塞进如梅手里,笑道:“钱你拿好。”
如梅高兴的从凳子上站起来,连忙感谢道:“谢谢君小姐,那不打扰您了,我走了。”
如梅说完就准备转身往门口走
“等一下”君爱灵开口,见如梅一脸疑惑的看着她,便继续说道,“你把那两个大姐也叫来,我一并把工钱给她们结了。”
“哦,好,我知道了,我这就去。”如梅拿着钱就走出了门。
如梅走后,君爱灵看了一眼客厅地面上的大包小包的东西,皱了一下眉,“趁孩子还没醒,得赶紧把这些收拾好。”
自从万坤墨再次来到赌房,赢了一些小钱之后就开始得瑟,就觉得自己是花灵县首富似的。
每天不是在大饭馆里吃,就是酒楼吃。早就忘了给君爱灵的承诺了。
今日万坤墨从一家饭馆里吃过饭之后又去了那家新开张的赌房。
万坤墨还没到门口,赌房苏老板就大声笑着吆喝道,“哟,万老板您来了呀。”
万坤墨笑着回应道:“嗯,今天再来试试运气。”嘴里说着之时,人已经来到苏老板面前了。
万坤墨伸头朝里面一看,今天人还是很多的,就朝向苏老板说道:“你这每天收入是不是挺可观的呀?”
“怎么?万老板也打算开赌房?”苏老板一双笑眯眯的眼睛露出了一丝精明,“如果你真想开的话,我可以帮你。”
万坤墨看着苏老板,沉思许久,心想道:“确实开赌房要比赌的人收入更高,更稳定。如果按现在这么多人算的话,以后发财也是早晚的事。”但转念一想,立马摇头否定那个想法。
“苏老板,你可真会开玩笑,我怎么会开赌房?没有本金也开不起来啊。”万坤墨脸色有些遗憾。
“如果你有这个意愿,我倒可以助你一臂之力。”苏老板笑道,“我们可以合伙。”
万坤墨心开始摇晃了,但还是回复道:“给我三天时间,考虑考虑。”
“好,到时候我等你消息。”苏老板微胖的脸上似乎看着很诚恳,“我也确实需要一个人合伙人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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