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4章 诸事互相有商略(2/2)
他杀了当时的目击者,一个酒吧女。
警察通过死者找到了凶手李圣浩。
李圣浩没有任何反抗,他真正的复仇才刚刚开始。
李圣浩首先告诉法医姜民浩,他的女儿被自己绑架了。
要救女儿,姜民浩必须为他做假证。
姜民浩无奈,只好照做。
李圣浩被无罪释放了。
但实际上他早就把姜民浩的女儿给杀了,并且将尸体躯干和另一名受害者的头颅缝在了一起。
姜民浩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解剖了自己女儿的尸体躯干。
当他后来发现事情真相的后,痛苦不已。
最终姜民浩先杀了复仇者李圣浩,然后再自杀。
最终的结果完全符合李圣浩的设计。
比死更艰难的是什么?是饶恕。
因为忘记痛苦,需要一生的时间。
李圣浩就是要让姜民浩的灵魂感到痛苦懊悔,一枪杀了都不足以解他心头之恨。
当然,李圣浩知道自己也必死无疑。
整部电影不讨论谁是谁非的道德问题。
施暴者变成受害者,受害者变成施暴者。
都是受害者,也都是施暴者。
没有谁值得同情怜悯,谁都该死。
老吴:“两位男主你想用谁?”
黄潇:“法医教授我觉得梁嘉晖、刘钦云、任荙华可以。
元媱饰演女主,一个女警察。
李圣浩还没想好用谁。”
老吴:“李圣浩其实吴震宇最适合,可惜年龄相差太大了。
谢庭峰、余闻乐、陈观溪。
这三人如果要你选的话,你会选谁?”
黄潇一个都不想选。
谢余二人都是帅哥,根本没那个复仇的气质。
陈摄影师就算了,本来他的形象还可以,亦正亦邪。
但他一不小心就开了个摄影展,太让人不放心了。
另外,黄潇始终有点不明白。
这几人都已经成名了,那你们这些前辈就该推推新人了。
你们这么不遗余力地推成名的人上位,难怪香江演员到后来几乎断代。
在很长一段时间,香江那边的演员,翻过来翻过去,总是那么几个。
老的逐渐老,年轻的逐渐老,还老贵。
最后导致金像奖成了老年人俱乐部。
台湾的天庭宴虽然令人倒胃口,但人家确实在用力推新人。
剧中有个李圣浩复仇的帮助者,也是他姐姐的恋人。
这个人物黄潇推举了吴晶来演。
吴晶是2003年去香江那边混的。
说他是去混的,一点都没有夸张的意思。
配角、反派都演。
后来甚至沦落到和萧娅宣拍V。
可能确实是没有好的机会的缘故吧。
他后来还是回到内地,才大放异彩,登上人生巅峰。
他的这番经历其实从另一个侧面反应了港片的衰落和余威。
港片从九几年就开始衰落了。
你2003年还去对方那寻求机会发展。
这无异于四九年加入国民党。
那他为什么还要去?
这也是因为港片对内地的影响还是很大的,即使它已经不复前昔。
香江的电影产业机制,技术人才,都是值得内地借鉴。
香江的这种余威强大到何种程度?
柳语菲后来都在香江那边混过一段时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