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 武侠仙侠 > 我的道法来自神话志怪世界 > 第一百三十四章 三皈三律九戒定神大成(1/3)

第一百三十四章 三皈三律九戒定神大成(1/3)(1/2)

目录

“本座定的规矩是受箓之前看品行,是否服从三皈,三律,九戒,发十二宏愿。”

三皈指的是道经师宝,皈依大道,这是修道第一准则。

心向大道,才是选人的第一准则,如果把荣华富贵放在第一位,那就像崂山道士常静那几个徒弟一般。

经是道门典籍,功课等等,宋麟往后会添加一些修身养性,门派规矩之内的经典。

师就不必说了,师长、神仙都属于师的范畴。

此乃入道第一准则。

不光是受箓道士,从道童开始就已经定下了。

除了三皈依还有三律。

“不可妄拟天心为己心;不可欺夺惑乱众生;不可在世显圣自称神。”

往后还有九戒:克勤、敬让、慎杀、不淫、不盗、不嗔、不诈、不骄、不二。

这些都是宋麟从前世抄过来的戒律,修改了一条,原本是止杀,改成慎杀。

这个世界止杀是不可能的。

邪魔、坏人很多,总不能靠感化吧。

而且也不是完全按照现实世界来进行。

对外,外妖魔还是需要加大力度。

也不是限制了修士的实力,相反是培养他们的心性,使得专心向道。

根据这个世界的情况进行更改,主要对内的戒律,对外还是杀伐果断,培养出不再内耗的门派。

心性的强大不在于随心所欲,随心所欲谁都能做得到,动物都能。

更重要是克制自己的欲望。

宋麟从底层爬起,看惯太多阴险狡诈,道士对下一级无底线的欺压与残杀。

五年以内必死的炼丹房,三年剩下不到一半的库房采药童子,动不动就死的阴阳法坛。

很多事可以避免,只是一层一层压榨下来,以及上层不重视人命,觉得普通道童人命还不如几个法钱重要。

这正是不懂克制,一心随心所欲的后果。

有了力量却不控制,越来越依赖力量,动不动就抢夺,动不动就杀戮。

紫元、通天教主都是这种人。

道门一切乱象,归根结底还是不注重心性,大部分力量用于内耗。

“从道童开始,今后的高级道童,乃是往上的道士,都要遵守三皈三律九戒。”

至于更高的十二宏愿,宋麟觉得定神以后最佳。

不过定神的受箓不归自己管辖,只能以后再计较。

“还有,今后道观搬到后山,不得在城内修行。城内道观只适用于下山处理事务落脚,并且开放部分道观,中央主殿可供百姓进来上香祭祀。”

修士和凡人界限不分明,整天高来高去,在凡人面前施展神通,久而久之,心里也会生出骄傲自满之心。

很多凡人见到这一幕,对修士第一印象也只是享受荣华富贵,进来的人也是这番心态,从根子上变成这样,以后的凡人也好不到哪里去。

空闲下来的道观大殿就用来供奉坛庙天子印,用百姓的力量分担一部分。

除此之外还有一系列措施。

关于道童的待遇以及年老伤残道童的养老问题。

年老的道童若是会水法,则会被下放到村落当驻村道士,用水法给人治治病驱驱邪等,增强一下道观的威望。

要么就放到田地店铺当管事。

听到宋麟的话,道童们欣喜若狂,宋麟就是他们的救世主。

从今往后,再也不用担心生命危险。

“观主万岁!!”

其他道士虽然不理解,宋麟威望高,并且联想到道观近些年来一系列风波,倒也能接受。

“总而言之,以后不是为所欲为的时候了,受箓道士触犯戒律也要受罚。”

“最后,都管院加一项监察的差事。”

宋麟安排完毕,随即让众人继续重建了,同时让林青安排一部分人前往山上建立道观。

以后切割凡尘,专心修行。

当然,道观的田地和店铺是不能舍弃的,这些东西还要留着创收。

之后几日。

在数万猖兵建设下,不仅道观重建,附近百姓房屋大多重建完毕,期间道观开仓放粮,带动了坛庙天子印的香火。

坛庙成为周围数十万人心中的信仰。

另一边,尸阴华依然在闭关。

这个家伙修炼先天尸气,属于二品真气。

等他出关之后,宋麟将授予他首座之职,代替自己执掌大部分权力。

宋麟不是一个人恋权之人,之所以想一步步往上爬,只不过是想获得大自在罢了。

……

山顶,新建的密室内部。

宋麟盘腿而坐,眉心金乌阳纹大放光芒。

灼热的先天纯阳气沐浴神魂。

头顶的魂魄越来越清晰,宛如实体。

炼神境界已经过了八成。

按照现在的进度,不超过一年即可炼神大成进入筑基冲关之境。

但还是太慢了。

妖魔先遣战失利,按照往年来计算,接下来是更猛烈的反扑。

所以……

宋麟收功,站起身来,目光望向窗外。

嗖!

身形化为一道光芒,转瞬间消失不见。

在纯阳清气加持下,飞行速度变快了不少。

两岸景色飞快倒退。

狂风吹到体表真气护罩之上,护罩挡住,不吹起任何衣物。

一边飞行,一边思考。

接下来这段时间,最重要的是增长修为,攻略故事,安全渡过龙渊大会。

长远的目标那就简单了,便是在这个世界不断往上爬,成为道门天师,获得逍遥自在。

观主是自由一点,但上级很多,很多事身不由己。

除此之外,还有那个神秘的祈福会以及将来的凤台投龙。

每逢换届选举,必定是明争暗斗。
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

目录
返回顶部